一、 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法令,主持制定省交通产业工会的长期工作计划、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二、 指导全省各级交通工会开展工作;指导全省公路、航道、港口、汽运、航运等工会网络组织活动和驻本省部属企事业单位的工会业务工作。
三、 围绕全省交通经济建设中心,配合党政抓好两个文明建设;组织指导开展具有交通行业特点的劳动竞赛、合理化建议和各项群众性经济、技术创新活动。掌握交通职工队伍状况和思想动态,开展群众性企业文化活动,加强全省交通职工队伍建设,提高职工素质,保证各项交通产业工作任务的完成。
四、 围绕行业特点,深入调查研究,反映涉及交通行业职工利益的全局性、政策性重大问题。积极参与交通改革、法规制订、指导基层建立集体协商制度,签订集体合同,代表产业职工参与民主监督、民主管理,保障和维护全省交通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五、 指导交通工会基层组织建设,协助党组和有关部门做好产业工会主席配备和工会干部的管理工作;开展工会干部的教育、培训和管理,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和女职工“巾帼建功”活动,不断加强工会自身建设。
六、 完成党组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